上海首例适用《民法典》撤销婚姻关系案正式宣判
文章分类:婚姻法规 发布时间:2021-01-21 阅读: 46667
1月4日,上海闵行法院宣判上海首例适用民法典新规撤销婚姻关系案。法院查明,原告李某与被告江某经人介绍相识后,很快确定恋爱关系,订婚后双方开始同居。2020年6月,李某怀孕,双方登记结婚,之后江某向妻子坦白,他已身患艾滋病数年且长期服药。
虽然最终查明李某并未被传染,但丈夫此举依然让她无法接受。于是,李某决定终止妊娠并向闵行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。
根据刚刚正式实施的《民法典》规定,闵行法院查明后,判决撤销原被告的婚姻关系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53条规定,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;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同时,《北京晚报》认为,民法典关于“重大疾病”如何界定,以及如何认定“故意隐瞒”和“告知义务”,避免恶意悔婚和婚姻疾病歧视,急需后续相关司法解释或者法律规定的明确。
2021年1月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将开始施行,中国正式迈入“民法典时代”!
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、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,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、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,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,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,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。
内容如有涉及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